的万物,他创造了那么多美丽的物种,每一朵小花都有独特的美,每一片叶子都有自己的纹路。也可能因为贺加斯是协调神,自带天赋的审美意识,虽然他对美的定义似乎偏向外表。”
席恩耸了耸肩,“我不太明白贺加斯的标准,不过作为神,他还是宽容的,艾斯嘉本土的巨魔、食人魔、地
等等被常人称为怪物的生物,他也留下了,没有扔到地狱去。”
这一点罗比安暗暗赞同,和绝大
分高段法师一样,他也是一位
有出色鉴赏力,极为出色的艺术家,原初恶魔真的长相千奇百怪,很多不堪入目,至于魅魔之类美型的恶魔,都是负能量和人
执念所化的后天恶魔了。
至于席恩所说的“创世神不要的丑陋生物”,白袍心中隐忧。
据他所知,这位地狱的主人,法师当中最优秀的后辈,也是被归为“神不要的存在”。
一
黑衣的地狱之主站在文明的废墟中,凝视着遥远的方向,仿佛望见一个无比美丽,代表了无限可能
的世界。
“协调神首先创造了
灵,万事万物的象征,最美的物种,还
有和他一样的协调特
。然后是初人,一支美丽的人族,后来成为了生命女神的炽翼神使。”
罗比安恍然大悟:“原来如此。”这支使徒的来历一直不明,有学者推测是翼人的始祖,因为炽翼神使都有一对羽翼,但那是元素之翼,不同于羽族。他们不
备其他异族特征,却和
灵不相上下的美丽,原来是最早的人类。
“但是创造毕竟是耗费权能的过程,在尝试并完善了各个物种后,神也可能偷懒。”
席恩挑了挑眉,“兰修斯将‘生命’这一权能从贺加斯的神职里面分裂出去,塑造了二代神的生命女神秦
丝,还赐予了‘繁衍’这个属
,让他哥哥能够从不断创造物种的任务中解放。但在生物学方面,这个行为意义重大,从此人类和其他物种可以脱离神明而存在,万物生生不息,不再是众神的属物。”
“兰修斯又分割了始源之海的瀛海的权限,创造出‘死亡’这个法则,诞生了另一个二代神冥神普鲁托,和生命女神互为循环的两端,之后的人族因此有了生死寿命,被初人鄙视,视为卑下的凡人,不是和他们同一物种,请求生命女神赐予他们高贵的象征,能够翱翔天空的羽翼,也就是炽翼神使。他们自命为真正的人类,创世主和女神的
儿。”
罗比安摇了摇
:“可悲的生物。”席恩微微一笑,心照不宣:对于高傲的法师们来说,向众神乞讨得来的地位,那些神使、使徒、神子神女,都是轻视的对象。
宁愿成为凡界朝生暮死的生物,辛苦挣扎,以智慧探索前路,用双手开拓未来,也不要在众神的花园
一个无所事事的园丁,用那美丽的姿态永生。